保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来自:保康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人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坚持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193月20日保康县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应急局的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能:(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开展的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授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等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治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十)承担地震监测、预报、核查、发布等管理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汇集地震灾情速报、损失评估工作。(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机构设置:保康县应急管理局下设7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和人事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危化品监管股、火灾防治和自然灾害救援股、风险监测和救灾保障股,辖襄阳市矿山救护中队、县地震局、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县森林消防队、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等5个二级单位。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东后街28号。联系电话:5819937,传真号码:5813328。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人代表:李星奎。

在县政府网站应急管理局部门板块上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等栏目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群众涉及12350安全生产投诉信访件, 办结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51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3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8

      5

行政强制

         6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69.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局职能调整和机构整合等原因,出现了信息公开内容部分数据不全和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