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来自: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按照相关制度规范,围绕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密切贴近群众,不断完善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6号,办公电话:0710-5819718,负责人:王颖(党组书记、局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外加挂县广播电视局、县体育局、县文物局牌子。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文化股(文物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监管股(广播电视股)、体育股。

一是及时谋划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依照保康县“三定”方案后的人事、职能调整,及时变更了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工作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颖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孟学功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员负责落实、监督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在办公室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网站更新、信息报送、协调及管理工作,确定专人管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时效性。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在县行政审批局统一指导下,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开展网站更新及各项运转工作,按要求确保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积极强化意识,做好保密工作。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既积极贯彻新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的定密和保密工作,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我局2020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10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领导信息1条;工作动态100条;规范性文件46条;行政处罚项目处理决定数量0条;政府集中采购3宗,合计金额1166510元。公众可以通过保康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4

0

5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37

0

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16651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范围及信息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意识,提高单位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等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