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履职尽责、服务退役军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大力支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供公开资料,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协同配合人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升。
(二)依规公开晾晒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效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公开了以下内容: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湖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退役军人“三安行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双拥和褒扬纪念开展情况;退役士兵安置情况;疫情防控、精准扶贫、“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爱国卫生运动、道德讲堂、“双报到”、走访慰问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严格公开原则,确保公开全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重点,对本单位对外和对内推行的政务公开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公开,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功能性。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窗口为主要公开平台。全面加强网页建设,安排专人维护,按程序审定公开内容。广泛利用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积极主动进行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7条,其中:政务新闻78条、内设机构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分工1条、财务预决算信息3条、法制政府建设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网上办件112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 | -3 | 1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4.56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载体过于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少数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展公开平台。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全面性。二是强化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报送公开信息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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