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保康县商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扩展信息渠道,全面、依法、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推动建设大市场,发展大商贸,搞活大流通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保康县商务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大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20条,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则,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即:局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重大招商活动安排及招商引资项目筹备、引进建设、运行情况;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化。我局通过保康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商务工作和商务动态进行发布,让社会知晓和了解商务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贯彻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严格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进行“三级审查”后,才能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同时,我局坚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尤其对涉及我局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到政府网站,让广大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抓到底、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深度挖掘各类信息、探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逐步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则,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规范信息内容。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针对公开内容信息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让广大企业、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提高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商务工作信息质量,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局办公室对各股室、各二级单位上报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以确保信息的高质量和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们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由专人具体对接公开办,随时就日常业务工作,参加各级组织的现场培训、视频培训等,将学习并将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集中学习范畴,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商务工作的特殊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按照要求对拟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商务工作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切实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做好商务工作信息公开,提升商务工作水平,我们严格公开办要求,全面加强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闻、回应关切、建议提案办理、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并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信息有效。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积极派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们在2021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考核评价,对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县级通报一次开展追责问责,相关需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提醒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学习和操作规程演练,确保今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序、规范、科学、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县商务局制发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根据工作需要,废止以前年度失效文件2文件,现行有效件数2件。
由于县商务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和执法职能全县,因此本单位2021年处理行政许可决定0,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0,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县级无此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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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县商务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未有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本年度办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针对县商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还有待于加强;二是信息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于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有待于加强。
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全面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先后更换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新人员到位后,一方面积极加强商务工作信息收集,特别是注重招商引资、电子商务、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管理等业务方面的信息挖掘,做到各项工作信息相对平衡,并努力锤炼文字功底,切实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我局工作人员虚心请教,加强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各级培训,涉及相关问题已基本改进到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很多干部接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少,认为只是办公室的事,就是随便简单的信息拼凑,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数据不是很全面、准确,部分信息更是失去了时效性;二是工作人员的主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主动性还不够,有些时候在信息到期需更新时,还需要上级部门的多次提醒和催办。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中反映商务部门深入基层,服务企业的信息内容还不多。商务局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服务全县招商引资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商贸企业等,2021年全年多次开展了服务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帮扶企业活动,但是公开的信息较少、总结的较少,较多信息在反映商务业务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和招商引资等方面。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学习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和省、市、县培训的相关课件,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发言和谈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签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状。根据工作人员分工,及时签订责任状,纳入相关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并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被上级部门通报的现象,要严格追责问责,增强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三是每月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按照商务局各股室和二级单位业务职能,每月初由办公室拟定、分配信息工作计划,到期进行督办,并对信息质量由专人进行把关,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能全面展示商务部门各个方面的工作,又能全方位展现商务部门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本单位2021年无此项收费”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收到2条建议提案,处理了2条,公开了2条,公开率100%。
2022年1月12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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