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商务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及群众关注关切,秉承“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合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
2.根据2019年度《保康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保康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康县商务局机构设置如下:一是增加招商管理职能,县商务局对外加挂县招商局牌子。二是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整合设置内设机构:撤销财务与资产管理股,职责并入办公室;将市场建设股更名为市场体系建设股。设立招商管理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政策文件;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后续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调整后,保康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经济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商贸管理股、涉外经济管理股、招商管理股。
单位负责人:洪波;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167号,邮编:441600,电话:0710—5813405。
(二)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并根据《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则,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注重宣传培训,严格信息保密管理。自《条例》施行以来,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商务工作的特殊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商务工作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3.规范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并针对公开内容信息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让广大企业、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40 | 3 | 3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223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还有待于加强。由于商务系统工作量较为繁重,偶尔造成信息数据时效性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信息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于加强。工作人员大都兼职各自业务信息宣传工作,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不足,影响工作质量,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培训和不间断学习。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有待于加强。整体来看,信息公开中的信息量比较薄弱,特别是反映商务重点工作比如电子商务、外资外贸等方面的信息上传发布相对较少。
2021年,我局将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宣传力度。继续坚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推动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的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处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发布,多渠道宣传,提高群众对商务系统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第一时间公开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学习。针对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学习,并加强与县直各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与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动态、新要求和新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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