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来自:保康县水利局

保康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便民服务为导向,紧紧围绕农村饮水安全、河湖长制推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透明化、规范化、便民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8条,其中包括动态信息54条、行政通知3条、政务公开1条。受理“12345”公共服务热线78件办结率100%。

(二)提案建议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接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意见建议7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4件。其中农村饮水安全5件、堤防建设3件、河道水域水生态保护3件。人大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如期办结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率、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并在相关网站公告栏进行了公开。

(三)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公事项。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工作动态办事服务、政策法规、政策咨询、河湖长制推进、扶贫攻坚实施情况等政府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抓好落实。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扎实推进完善制度。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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