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热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编制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发布流程,及时回应关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县民政局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保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示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高龄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发放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社会救助信息36条、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24条、养老服务信息13条、公示公告信息6条、其他信息31条(政策文件、议案提案、政务动态、财政信息、统计信息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县民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报送流程,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时限等要素,压实公开责任,有效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 “三级审核”制度,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造成的网络舆情负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专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不定期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项进行排查,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正常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政策法规、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开。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民政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未新公开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县级无此项)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度改进情况。2021年,县民政局紧紧围绕部门职能,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时,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1.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学习例会、民政工作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2.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专业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3. 丰富公开模式。立足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持续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和发布权威信息,做到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及2023年度改进措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时有迟缓,对重点领域信息未能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兼职开展,各股室未明确专职人员,导致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未完全杜绝。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民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法规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学习例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懂悟透。
2.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3.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监督、专人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本机关2022年无此项收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本机关2022年共收到6条建议提案,承办6条建议提案,办结6条,公开6条,公开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2年,县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三级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机构人员设置、工作计划、部门预决算、工作动态、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等内容,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重点围绕民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民政领域重点工作信息,保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民政业务开展情况,每月按照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日常工作业务信息。2022年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民政重点领域信息73条。其中,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信息60条、养老服务信息13条。
2022年1月16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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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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