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来自:保康县民政局

保康县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热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保康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发布流程,及时回应关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股室,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通过“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7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信息透明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造成的网络舆情负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认真编制保康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民政局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未新公开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县级无此项)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聚焦民生关注。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在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等民生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紧紧围绕部门职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高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业务股室主动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不够;三是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

下一步,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反应灵敏、专业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有效。

二是提高公开工作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坚定不移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逐级把关”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四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图解、视频等形式,使公开内容通俗易懂、简单明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本机关2021年无此项收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承办5条建议提案,办结5条,公开5条,公开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公开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承办政务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政务信息,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机构人员设置、工作计划、部门预决算、工作动态、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等内容,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重点围绕民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工作,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民政领域重点工作信息,保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民政业务开展情况,每月按照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日常工作业务信息。2021年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民政信息6条,兜底保障动态管理64条、养老服务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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