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林业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保康县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等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流程进行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让群众方便获取政务资讯,针对不同审批事项拟制范本材料、办事指南,在政务服务网和咨询窗口进行公开公示。
四是严格公开监督。对政务公开的一般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布,重要信息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布。同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凡是需要公开公示的信息需填写保密审查表并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12 | 0 | 239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06 | 0 | 7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64 | 0 | 51 |
行政强制 | 1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53728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林业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林业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专业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不足;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压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学习《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审查管理。严格执行林业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实行三级审查,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流程逐项把关。严禁公开涉密信息。同时,对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依法依规公开。确保广大群众及时获取林业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5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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