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林业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了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提前谋划部署,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将工作落实到股室到人。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我局认真梳理行政服务事项,侧重群众关切,积极按照规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事项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林业信息公开度,更好地服务涉林企业、使用林地的工程项目、依法经营使用林木的林农,为建设法治政府、信息透明政府、清正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贡献了林业力量。
2、及时更新信息,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按照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和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27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公开信息,为相关业务办理提供准确、细致、最新、权威的信息,在线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3、建立长效机制,分类处理群众关切。对于来信来访、便民热线、百姓点题等方式反馈的问题,建立分类处理的应对机制,按类别划分到相应的股室,及时回应处理。对于回复的内容,必须经过准确性核实、来信息源审查、文字信息检查等环节进行审核,涉及法律法规的信息发布的,必须经过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林业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82条,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事项12项,共办理行政许可决定5114件(仅资源股数据),临时占用林地许可26件、永久占用林地许可22件、木材运输行政许可283件、林木采伐许可4786件。
行政处罚事项64项,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43件,主要包括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等行政处罚。我局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处罚标准、执法人员标识等应当公示信息,全力做好法治林业、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征收事项1项,为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征收。我局按照规定公开征收标准、免征事项等信息,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政府集中采购5宗,合计金额95344.4元。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1、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复杂、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难免造成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二是从事此项工作的专业人员不足,信息公开任务量大,出现少数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
2、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规范文件管理。进一步按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林业局的各类文件,确定公开文件的类别,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是建立制度保障。在详细梳理信息公开种类、范围、频率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明确重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及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执行林业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查环节,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林业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准确性、时效性。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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