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来自: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由保康县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到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任,并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收集、整理、发布,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照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安排专人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监测机制,对发布的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对不良信息及时进行清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定期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台账,逐项销号,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实施行政许可132件,行政处罚64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公开存在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增强业务能力;定期开展学习,增强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宽公开渠道,满足群众的需求。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本机关2023年无此项收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11件,已全部办理并公开。


             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