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来自:保康县人民政府


保康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康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aokang.gov.cn)查阅获取。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康县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理念,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把握群众办事需求,疏通群众办事堵点,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创新探索政务公开职能转变的实践路径,打造“互动型政务服务和服务型政务公开”新模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保康县构建以线上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线下各政务公开专区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保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意外”的基本原则不变的情况下,科学合理选择公开方式,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共发布政府信息13033条,其中新增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政策问答解读类信息74条,惠企政策专项办事指南信息191条,回应群众关注热点39次,办理群众有效留言170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保康县继续沿用2022年出台的《保康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办法(试行)》,将收到的27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一事一申请”的原则进行拆分后为46件答复处理。因答复规范、高效,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保康县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保密意识,联合县保密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三级制度,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对于可能引发舆论风险的政策,提前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保康县2023年全力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新标杆。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全县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均设置有环境舒适、标识统一、功能集约、信息全面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同时,强化信息建设,实现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和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双向交流,群众线下提问,政府线上公开解答的工作模式基本形成。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保康县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落实了“谁起草 谁解读”的政策解读责任,明确了政策解读范围,完善了解读工作程序,保障政策解读工作线上线下同源、同步开展,实现政策解读的全覆盖。同时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评,把该项工作列入各单位政府工作目标,进行季度检查、年度考评。平时工作时积极接受上级检查及各界监督,及时整改问题。全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重大问题,不涉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4件,其中2023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沿用往年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本年废止36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6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3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7.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保康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针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频发的问题,保康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明确申请人想要申请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部门间会商共同提出初步答复意见;三是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沟通交流,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办理过程中引入法制审核工作机制,降低答复后可能引发的法制风险。

针对各乡镇、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保康县一是以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为试点,打造了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二是以保康经验起草了一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工作组讨论稿)》提交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归口,并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湖北省2023 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强化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以群众高频办事、查询服务为一体的主题服务事项,不断深化政府网站在惠企便民上的数字赋能,推进政府信息由“指导办事”向“办事服务”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4号)文件要求,2023年未产生此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