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9日 来自: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康县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康县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aokang.gov.cn查阅获取。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保康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提高政策公开质量,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康县落实落地。

(一)深化主动公开加强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及规划类信息的集中发布、权威解读,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共计26条,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大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培训和宣讲推送,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共计276条,促进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

(二)强化平台建设。构建政策问答平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和宣传,进一步建立政府与公众的政策沟通渠道。对政府网站进行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设适老化与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提供操作引导、快速分类、智能盲道、辅助设置、图文无障碍等暖心服务。畅通12345投诉平台,保康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上线,全县共打造建立市民诉求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共14个,全年办理群众反映各类热点难点问题7815件,诉求按期办结率99.92%。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2年以来,我县共收到27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进行拆分处理后,共做64件答复处理。其中5件被行政复议结果纠正,1件被行政诉讼确认违法。为及时纠正上述现象,我县出台《保康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办法(试行)》,从源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在进行部分重大答复时,引入司法审核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双下降。

(四)深化监督保障。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从严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要求,推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健全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奖优罚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扣分,在全县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48件,其中2022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沿用往年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本年废止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县级无此项)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90.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全县共收到27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规范答复。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其中的19个申请所述信息向申请人进行了全部公开,4个申请信息因涉及内部事务进行区分处理后予以部分公开,3个申请因本机关不掌握信息不予公开,1个申请因重复申请电话告知申请人原因后不予处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5

0

0

5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县针对惠企政策推送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上存在的不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打造“惠企政策”专栏,从“行政法规”“地方政策”和“政策解读”三个层面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惠企信息;二是压实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县政府属地管理,广泛利用政务新媒体“小而多”的优势打造“广而精”政策宣传阵地;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特别是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三个政务公开专区的工作人员培训,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一站式、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下一步,我县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双下降。二是在各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努力在全县范围内打造环境舒适、标识统一、功能集约、信息全面的政务公开专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4号)文件要求,2022年未产生此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