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 来自: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保康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保康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aokang.gov.cn查阅获取。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79592条。11个乡镇、27个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均已挂网公布。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份,发布政策解读24条,解读县政府重大会议6次。累计发布稳岗就业相关信息70条,医疗卫生健康信息506条,惠民惠农财政资金补贴信息45条,教育信息11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条,受理16件,办结16件。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质效,更好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要求县司法局对答复初稿及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予以审查,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因此,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以省级、市级政府部门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标准为指引,紧跟时间节点完成全县11个乡镇、27个部门的基层政务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集中发布,为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风险排查,共整改清理涉及群众隐私的网络安全隐患信息1124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成了县人民政府网站11个乡镇、27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全新改版上线工作,统一设置栏目,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完善了政府信息查询场所的配套设施,对政府信息查询场所的位置信息、联系方式和信息查阅方式进行了公开;三是打造以官方微信号“保康发布”为首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全县有微信公众号7个、微博2个、其他新媒体4个,累计发布信息2000余条,累计点击量10万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以县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对信息的采集、制作和发布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了细化;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规范、回复流程和编号存档进行了明确;首次提出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求文件制发部门在制发文件的同时认定公文是否公开。二是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不定期分批次开展培训9次,常态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问题解答,培训人员超120人次,以此提高全县各单位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重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47件,其中本年新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2021年度,我县对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制发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保政发〔2017〕21号)文件决定继续有效、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全县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41件,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2件,宣布失效的文件为51件,废止27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县级无此项)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78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六)其他处理”中的“3.其他”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予受理直接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统筹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厘清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严格公开标准,深化公开内容。但在工作履行中,还是存在着大量的不足:一是对企政策的精准化推送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线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政策解读宣传力度,采用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的方式,以线下对企政策宣讲带动线上政策精准搜索,让政策不再是网络上“高大上”的存在,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二是学习优秀经验做法。加强县市区间的工作交流,不能局限于“闷头干”,要积极“走出去”,将其他县市区的优秀经验做法“引进来”。同时,加大各部门单位之间的研讨交流,多了解各部门在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精准施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4号)文件要求,本机关2021年未产生此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