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康县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来自: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2023保康县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公告


自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开展以来,我认真贯彻襄阳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按照统一要求,把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坚持小切口突破、项目化审批、一体化推进。2023我县9562亩(6.3748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除环境影响评价外,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压覆、气象影响节能评估8个区域性专题评价已全部编制并通过审批。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应用,现将我县2023年度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公告如下:

2023年区域性统一评价涵盖范围

1.区域性统一评价范围总面积6.3748平方公里(9562亩),四至范围为产业园规划范围东至重溪村,西至郭家垭,北至高家沟,南至张家店。(具体区域范围见附图)

、区域性统一评价政策界定

根据《关于印发第一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311号)等文件精神,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区内的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压覆、气象影响节能评估9个专题,由政府开展统一评价评估入驻企业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各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最大限度简化亩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目前,在区域评价成果范围内选址落地的新项目,只要符合所在区域的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原本需要由企业自身履行的上述8个专题的编制审报批义务,可直接免除,直接应用政府的统一评价成果。入驻项目涉及对生本环境、安全生产等有重大影响的特殊行业,或高于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2023922日        



附图



1.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我县“项目化”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范围的函.pdf

2.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项目化”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范围的函.pdf

3.湖北省地震局关于《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意见.pdf

4.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pdf

5.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pdf

6.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pdf

7.襄阳市气象局关于同意《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函.pdf

8.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pdf

9.《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pdf

10.襄阳市文物局关于《襄阳保康磷化工产业园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及保护方案》的批复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