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康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索引号: 011199529/2022-30464 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7-19
标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康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告知承诺;优化营商环境
生效时间: 2022-07-17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司法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保康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中心

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对各地、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定的,在本部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了第二次梳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保康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



                   2022717日      



附件:



保康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设定依据

办理

方式

1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行政审批局

教育部门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2

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

行政审批局

拟聘用医疗机构

告知

承诺

3

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超过3年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合格证明。

行政审批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

告知

承诺

4

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

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

行政审批局

拟聘用医疗机构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5

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合格证明

行政审批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

告知

承诺

6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

行政审批局

拟聘用医疗机构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7

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须提交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注册专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合格证明,或提交高一层次注册专业学历证明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行政审批局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或教育部门

告知

承诺

8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医师重新执业注册

行政审批局

拟聘用医疗机构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9

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须提交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注册专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合格证明,或提交高一层次注册专业学历证明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行政审批局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或教育部门

告知

承诺

10

三级综合医院累计2年进修新专业的合格证明,或新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证明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原类别变更执业范围)

行政审批局

教育部门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告知

承诺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行政审批局

不动产权中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告知

承诺

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许可申请

行政审批局

有资质的培训机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告知

承诺

13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行政审批局

不动产权中心

告知

承诺

14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负责人和销售人员)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行政审批局

有资质的培训机构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告知

承诺

15

学校资产证明

申请初中阶段民办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行政审批局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告知

承诺

16

无偿捐资证明

申请非公募基金会

行政审批局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基金会管理条例

告知

承诺

17

场地使用权证明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行政审批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告知

承诺

18

资金证明

申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行政审批局

银行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告知

承诺

19

办公用房证明

申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行政审批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告知

承诺

20

场所合格证明

营业性演出

行政审批局

文化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告知

承诺

21

职业资格证明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行政审批局

人社部门经营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22

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局

房管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告知

承诺

23

场地证明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审批局

房管局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24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业务设立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行政审批局

房管局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告知

承诺

25

房屋证明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行政审批局

房管局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26

房产证明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不含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

行政审批局

房管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告知

承诺

27

表演能力证明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不含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

行政审批局

教育部门;演出行业协会;人社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告知

承诺

28

健康证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行政审批局

保康县疾控中心

食品安全法

告知

承诺

29

学历证明或培训证明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

行政审批局

教育部门或培训机构

农药管理条例

告知

承诺

30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行政审批局

房产局或房东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31

动物诊疗机构诊疗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行政审批局

农业农村部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告知

承诺

32

婚姻状况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局

民政部门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告知

承诺

33

疾病证明

民政局

卫健部门、医疗机构

告知

承诺

34

房产证明

民政局

房管局

告知

承诺

35

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民政局

国土部门

告知

承诺

36

车辆证明

民政局

交警部门

告知

承诺

37

银行存款证明

民政局

银行

告知

承诺

38

就业收入证明

民政局

人社部门

告知

承诺

39

就学证明

民政局

教育部门

告知

承诺

40

工商登记证明

民政局

市场监管部门

告知

承诺

41

户籍地享受低保证明

民政局

乡镇政府

告知

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