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康县向乡镇下放(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索引号: 011199529/2022-30229 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保康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7-05
标题: 关于保康县向乡镇下放(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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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2-07-05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保康县向乡镇下放(第二批)政务服务

事项办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创新政务服务便民措施,前期,保康县以授权办理、委托受理的方式向各乡镇下放了269项政务服务事项。为落实政务服务“就近办”相关政策,经县直各相关部门梳理,现向各乡镇下放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方式向各乡镇下放198项政务服务事项,以帮代办方式向各乡镇下放141项政务服务事项,以授权办理方式向各乡镇下放74项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做好帮办代办服务,方便企业群众“网上办”“就近办”“家门口办”。

请县直各相关单位尽快制定放权赋权实施方案,优化办理流程,办理委托授权手续,明确责任边界,确保放权赋权到位。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强化下放事项的事后监管,确保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各乡镇要制定承接方案,加强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必要时可以选派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跟班学习,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办的好”,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附件:保康县下放政务服务办理权限事项清单(第二批)

保康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