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来自: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
索引号: 011199529/2024-32910 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4-04-29
标题: 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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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4-04-29 终止时间: 来源: 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


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9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方面52项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公安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对所有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逐条认领,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治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敬超为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治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班子成员逐项认领存在问题,组织分管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把问题逐项整改、全面整改作为关键,围绕4大类52项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目前52项问题已整改51项,一项因政策原因正在积极争取整改

(三)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整改实效。政治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盯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短板漏洞,深入剖析原因,加强制度建设,从执行政策、纪律层面,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局党委会议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执法办案、财务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遗留。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在落实政治建警行动上有所迟缓的问题。一是加强督办检查。每月召开局长办公会暨业务工作调度会,听取重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保康县公安局政务督办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安机关政务督办工作,确保全县公安工作高效运转和各项决策落实落地。

2.关于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印发《保康县公安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党建工作;讨论《县公安局党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张清单”》,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保康县公安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3.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公安机关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印发《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制定个人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细化调研工作措施,分步骤、有计划开展调研活动。三是定期督办。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全县公安机关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成果报送工作,及时提醒党委班子报送调研报告。  

4.关于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和森警工作,就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二是专题学习研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生态保护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汉江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案件办理。2023年10月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1起,其中滥伐林木案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非法狩猎案3起,非法占用林地案1起,采取强制措施10人,移送审查起诉9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实施河库警长制工作方案》,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印发《全县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关于推行河库警长制工作压得不够实的问题。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敬超任保康县第一总河湖长,每季度定期到歇马镇开展巡河工作,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强巡逻防控。积极参与重点河段、重点水域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张贴禁渔通告、集镇播放LED屏标语、入户宣讲等方式,进行禁渔宣传。

6.关于立足本职惩治犯罪力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宣传。及时发布举报案件线索通告,动员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在沮河、南河、溪河等3条河流流域广泛开展禁渔禁捕宣传,阐明非法捕捞的危害。二是广摸排。深入厂矿企业,查看废气、废水排放情况,对构成立案标准的,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立案查处。三是重打击。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破零”。四是建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建立情报共享、协作联动机制。

7.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弱项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应进必进”要求,全县乡镇11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和县级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户政科已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115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和网上抽查,每季度通报全县户籍窗口检查情况。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确保群众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事”。

8.关于办事规范性待提高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对各级进驻窗口进行再规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窗口业务素质。

9.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将重点人管控工作列为“找堵防”工作重点,明确责任警种、责任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找堵防”大讲堂、驻村辅警例会等,对精神障碍患者管服等工作开展系统培训,指导驻村辅警和民警做好摸排、走访、送治等工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组织专班对各乡镇精神障碍患者管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台账、制度。四是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暖春”行动,确保肇事肇祸“零发生”。五是深化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印发“化矛盾、控命案、防极端”十三条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制定33条措施,奋力推动全县命案“零发案”工作目标。

10.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的问题。一是印发《保康县公安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内容,压实管党治警责任。二是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县公安局党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张清单”》,推动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三是下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自查的通知》,经填报自查,无此类情况。

11.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力度。每月对津贴发放情况、请休假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津贴发放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及签到制度,由审计员严格把关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确保台账真实有效。

12.关于“一案一教育”、帮教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的问题。一是根据县纪委《在全县开展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县公安局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使用。二是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警令铁规,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警营生态。

13.关于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一是重新核算分类。对涉及资金重新核算分类,做调账处理。二是规范管理。对专项资金核算列入财政拨款收入,实行项目管理。经排查,无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情形。三是加强学习。每月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科目分类核算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14.关于违规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开展资产清理。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理,实行挂牌管理。二是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将城关派出所信息研判室改造购买桌椅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内勤进行财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四是加强建章立制。下发《财务票据支出审核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及要求、责任。

15.关于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及时研究部署。研究可行性处理方案,要求交警大队迅速依法依规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二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交警大队按程序对扣留、滞留的44辆涉案摩托车进行处理,并将5500元处理费用上缴至保康县非税收入征收中心汇缴结算账户。三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下发《关于开展涉案财物清查工作的通知》,清理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资金、物品,案件已判决、案件未了结待处理案款、未入账的资金、物品,并建立相关台账。

1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一是深入自查。对2020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确保财务规范标准。二是积极整改。对反馈的相关财务问题补齐手续,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所队科室主要负责人、报账员等开展公安财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财务审核。认真执行县纪委“三张台账”填报要求,做实日常监管,推动全局公务接待规范运行。

17.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下发《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党建考核的通知》,制定保康县公安局基层党建考核细则,对局机关6个党支部、11个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制发通报。

18.关于履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关于明确城区学校护学岗职责的通知》要求,严防车辆冲撞学生发生事故,确保上下学期间师生、家长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护学岗进行暗访检查,制发《关于检查城区高峰岗护学岗履职情况的通报》,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19.关于“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积极争取,完成建设规划。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商议信息化建设任务工作,纳入“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二期改造项目一并建设。二是积极筹备,限期完成任务。多次组织电信公司、警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平安城市”二期改造工程建设推进会。截至目前,已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

2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定期到基层各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防止出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指导。印发《保康县公安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推进党建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党建培训班,局领导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为题进行专题授课。

21.关于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纳入支部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各支部严肃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举办全县公安机关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党务工作者(教导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将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党建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22.关于党建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充实机关党委工作人员2名,配齐专职力量。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力度,邀请组织部、党校等部门专家授课,讲理论教方法,推动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大提升。

23.关于基层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保康县公安局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作出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换届各项工作。2023年9月,机关6个党支部已全面换届。二是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规范做好党支部设置和换届改选工作,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4.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县公安局内网开设“组织人事”工作专栏,对职务任免、警衔、退休等事项进行全面公开。二是在县公安局内网开设“财务公开公示”专栏,对个人待遇发放、“三公”支出等事项进行公示。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要求,印发《中共保康县公安局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各责任单位对照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按照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25.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年轻干部的接茬培养和梯次配备。2023年4月以来,平级调整、提拔股级干部20人,提拔重用4名副科级干部。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荐专业人才,已有17人入选市公安局人才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民警专业能力。三是开展师徒结对。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师徒结对、岗位带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新警成长培养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强警工程、战略工程,传承发扬公安机关“传帮带”的优良传统。

26.关于民主推荐干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二是举办全县公安机关组织人事培训班,对组织人事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进行培训。

27.关于对辅警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辅警管理。印发《2023年全警“训考评”实施方案》《全县公安机关2023年实战化教育训练工作方案》,分散式练兵和集中统一培训相结合,确保每名民辅警每年得到充分的教育训练。二是举办辅警培训班,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警容警纪等内容开展教学。三是提升辅警待遇。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68名辅警工资按工龄进行调整核算。四是做实从优待辅。2023年,走访慰问工伤、困难辅警10人。2024年至今,走访慰问特别困难辅警9名。全体辅警均落实了五险一金。

28.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相关同志按规定退回多发的执勤、加班津贴862元,已全部缴入保康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二是严格考勤制度。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警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10条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工作。

)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力度不足。一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对全县一、二、三级保护树木建立台账,开展挂牌保护。二是加大宣传巡防力度。深入旅游景点,向市民、游客讲解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提高保护古树名木意识。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联合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印发《全县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把打击整治任务、措施层层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2.关于缉枪治爆宣传发动不够有力,清除民间非法枪支弹药和爆炸物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做实相关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从业单位广泛参与”的打击治理格局。二是开展安全检查。围绕涉枪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动员群众上缴。在集贸市场、交通路口以及重点单位醒目处悬挂横幅、张贴《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四是提升打击质效。对枪爆案件“零容忍”,突出“四个不放过”,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五是加强制度建设。与县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建立《关于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严厉打击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的涉枪爆违法犯罪活动。

3.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一是全面开展风险研判。下发《关于开展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对象排查的通知》,各单位全面排查,做到全员覆盖、不留死角。二是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印发《保康县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开展为期6个月的教育整顿,让全警主动遵守铁规禁。三是全域督导检查。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测酒、查看台账、测试应知应会、个别座谈,对各单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局党委班子成员常态化到分管联系单位督导检查教育整顿推进情况,统筹部署当前重点业务工作。

4.关于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现象占比较高的问题。一是高标准建设办案基地。按照“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原则,打造一站式办案基地。二是做实做强专业队伍。调整充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警力20人,配齐配强基层所队法制员23人,聘请公职律师3人。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构建“执法监督委员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管室”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同步推进场所应用、案件办理、财物管理等智能化、规范化运行。

5.关于接处警、受立案不规范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督察。印发开展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督察方案,对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督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高频次组织法制民警参加公安部组织的“法治讲堂”视频培训会,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保康县公安局法制员工作职责》《保康县公安局法制员工作考核细则》等制度,对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6.关于行政拘留执行未清零的问题。2020年以来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被裁决行政拘留人员未执行行政拘留。县公安局在局域网发布《监督通报》,下发局长督办令,督促执法办案单位,实现行政拘留未执行销号清零。截至目前,尚有9人因违法行为人身体条件等原因暂无法执行,已逐人制定整改方案。

7.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3月,因管辖权问题逐级商情上级人民法院指定“10.21”跨境网络赌博案的管辖权。2023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指定该案由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收到通知后,县公安局立即开展移送起诉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4人已全部完成移送起诉。

8.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加大超载查处力度。超载车辆严格按照要求过磅称重,暂扣车辆直至驾驶人消除违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二是深入企业源头宣传。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十余家物流运输企业,要求运输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装载矿石,严禁超载车辆上路。三是推动区域联合治超。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启动固定治超站,建设卸载场,安排专班开展联合治超。

9.关于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相关案件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执法监督。构建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对入区人员的全流程记录、在办案件的全流程监督、执法办案的全要素管控。

10.关于备用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抵库问题的问题。一是分析问题,落实整改。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出台制度,规范管理。下发《关于清理备用金的通知》,取消各单位备用金,实行公务卡公务消费。截至2023年12月10日,收回所有单位备用金,已全部缴入保康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11.关于往来账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单位往来账,逐笔追溯至发生年度,把不规范管理的内容全部依法依规管理。二是强化对往来账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往来账清理机制,防止产生长期挂账的现象。三是加强财务工作考核。将往来账管理纳入会计、财务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每月考核,督导完成。

12.关于个别单位内部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出台《在押人员所内消费管理暂行规定》,每月公开在押人员零用钱使用情况,接受监督,规范管理。二是对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检查,规范采购管理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清缴资金899.42元,缴入保康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13.关于垫付款长期不处理的问题。2022年以后,根据上级要求,县财政局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端口关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指定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事故救助金管理机构。截至目前,已核销垫付的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剩余4笔垫付款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程序核销。

14.关于基层基础服务工作不到位,多元化解排查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的问题。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定期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县委组织召开全县“一村一辅警”建设推进会暨驻村辅警培训会,明确驻村辅警“八大职责”、“七小警务”,确保矛盾纠纷不拖延、不积累,动态清零。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公安局党委班子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派出所矛盾纠纷开展督导检查,对社区警务和派出所主防工作建立月通报机制。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迈开腿大走访、张开嘴大宣传、擦亮眼大排查、勤动脑大化解”“四大行动”,全量摸排纠纷底数,全域开展化解,全面提升化解成效。

15.关于“四车”安全隐患未做到动态清零的问题。一是专题部署。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部署开展“四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强化督导落实。每月对各乡镇“四车”整治情况制发工作通报,倒逼派出所落实属地责任。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县道交委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对“四车”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印制告知书、保证书和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贴纸,在全县掀起整治热潮。

16.关于值班备勤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公务用枪管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全县公务用枪集中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工作。二是规范枪支管理。统一制作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和“三必须”“五严禁”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提示,从“配、取、带、还、检”等环节严格规范。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公务用枪集中培训讲座,规范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依托“235”工作机制,将公务用枪作为必检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7.关于电信诈骗案件破案率不够高,挽回经济损失不够理想的问题。一是高质高效侦破电诈案件。牵头组织侦查打击作战部,含研判中心、侦查打击组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预警拦截取得实效。对反诈民警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对于“资金预警”指令高度敏感,线索推送8小时内完成劝阻,12小时内反馈劝阻情况,对于部推各类预警24小时内完成反馈。

(三)未完成整改的事项

关于推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积极沟通,摸清情况。户政科负责人与民政局未保办工作人员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35名未落户人员办理落户、享受医疗、、等情况进行沟通对接。多次联系未落户儿童监护人,了解未办理落户难处,协助准备落户必要资料。同时,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建议公安机关从解决儿童现实困难的角度出发,为困境儿童兜底落户。二是依法依规,及时落户。通过多次沟通协调,截至目前,9名无户口人员在公安机关的提醒督促下已在保康或外地落户。三是持续整改,推进落户。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反馈民政部门拟出台《湖北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治安总队拟借此方案推动解决特殊儿童群体户口方面存在的困难,县公安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快速推进落户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全县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过程,更是推动提升工作整体效能的过程。把问题整改与主题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统筹推进,全面检验问题整改成效。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注重完善机制、常态长效,安排专人、专班跟进、推动,确保彻底销号。

(二)做好结合文章,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提升工作整体效能。全警作风是否过硬、能力是否提升作为检验政治察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对标对表、以改促战。全警将把政治察整改蓄积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工作的动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和工作质效提升,全力维护好国家政治安全,确保辖区治安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做好春节各项安保维稳工作,以人民满意的最高荣誉检验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

(三)注重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打造过硬公安铁军。继续完善政治察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过硬的制度、科学的机制来管人、管事、管钱。抓住问题整改的有利契机,做好成果转化,让整改效果体现在党的建设更加有力、队伍建设更加扎实、工作成绩更加优异上,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断巩固和扩大政治察整改成果。经常性开展举一反三和政治察“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通过政治察整改,转作风、促工作、提效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5830529;电子邮箱:3261576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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