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3-30408 | 分类: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7-10 | ||
标题: | 保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3-07-10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
近期,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县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并对第一次通报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复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线下公开方面: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单位首席代表在县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公开亮相公开服务,进一步畅通了政民互动渠道。惠企政策咨询联系方式以直接上“墙”的方式展现在县政务公开专区,方便企业可直接咨询到政策的制定人。
线上公开方面:县人社局利用政务新媒体“保康人社”开展“人社故事我来讲”系列专题,以大厅服务群众办事故事为背景,解答群众办事过程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这是一个线下问题、线上公开解答的生动实践,极大丰富了我县政策解读形式,形成了线上线下互补和发展。县人民政府网站已在政策问答平台上对该系列专题进行了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4月份以来,我办代表县政府、县政府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等方面,并分别转办至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均能准确规范答复。
(三)复查情况
2023年第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有效互动不够。在抽查过程中,抽查人员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政务新媒体“保康城管”提交了“保康县城管执法局有多少行政执法事项”的问题,该单位解答反馈不够及时。
(二)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有待加强。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标准》,在该标准中对基层政务公开涉及的30个领域分别确定了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助责任单位。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交通运输领域、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的新闻出版领域、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领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的涉农补贴领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县民政局负责的养老服务领域、县公安局负责的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信息较少。
(三)信息的聚合力有待提升。我县政务公开以线上县人民政府网站、线下县政务公开专区为中心,不断汇集各乡镇、各部门在执政过程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信息,经线上线下数据融合后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开方式并依法对外公开。部分单位在保康融媒网、政务新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了,而不同步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导致我县信息平台有,但信息聚合力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效归集政府信息。一是要在县人民政府网和保康融媒网之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态势感知,公开在保康融媒网上的公告、政策、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同步更新到政府网站上来;二是各单位要加强同源同质公开的意识,特别是能指导群众生活生产的政府信息一定要同步发布到政府网站上来,惠企惠民政策同步到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并做好图文或视频类政策解读,在政务公开专区滚动播放。
(二)推进服务型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在政务服务的作用,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打造服务型政务公开,特别是办事前的咨询服务、办事中的查询服务、办事后的反馈服务。群众在政务公开专区咨询的问题,除了现场解答以外,还要将问题公开在政府网站政策问答平台上,方便更多的群众查阅知晓,丰富政策问答平台知识库,以公开支撑服务。
(三)规范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政务公开专区目前以政策和政策解读居多,对执行结果的查询能力略显不足,需要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加大对政策执行结果的公开,特别是各类补贴的发放信息、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惠企政策落实信息等。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区的人员管理,接待有礼,文明服务。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50号 鄂公网安备:42062602000051
网站标识码:4206260007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