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9日
索引号: 011199529/2021-3140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保康县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1-11-09
标题: 2021年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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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1-11-09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医保局

2021年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公开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县医疗保障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保业务,克服因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通过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减少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守护好广大参保人员“看病钱”“救命钱”,保证了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一、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保康县作为32个参西兼省贫县之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64元/人,省级财政补助69.6元/人,县级财政补助46.4元/人。实际到账资金:中央财政补助962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931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012.43万元。

二、年度总体目标

1、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获得医保补助项目人员能够按实施方案获得医疗服务,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

2、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方便参保群众线上办理业务;

3、延续脱贫前相关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继续落实湖北省健康扶贫措施,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 “四重保障”措施。

4、效益指标:参保率达到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70%以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60%以上;参保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面开展门诊统筹,筹资标准为72元/人/年。

三、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1-9月城乡居民出院26691人次,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571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062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450万元,门诊统筹实际报销617560人次、1233万元。参保率达到95%,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1.03%,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1.6%,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