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4-36625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12-25
标题: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文号: 保建消验字〔2024〕第008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4-12-24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保建消验字〔2024〕第008

保康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2024年1223日申请保康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地址位于保康县城关镇土门路一号;宿舍楼,地上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1.45米,地上建筑面积9250.24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柴油发电机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6米,地上建筑面积28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保建消验凭字〔2024〕第8。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

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经此次验收合格的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应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