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开办汽车维修厂的回应
市民反映:
我想开办一家汽车维修厂,需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县生态环境分局回应: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上,达到以上两个条件任意一个的,都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审批。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其他的汽车、摩托车维修厂都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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