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决策水平。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县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定并公布保康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全年审查政府通告、征收公告、情况报告、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文件52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保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已按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县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执业律师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参与重大协议审查、重大涉法事务论证,全年共参与县政府专题会、论证会等40余次,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2.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创新政务服务“十办”新模式,实现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939项、“一事联办”179项、“自助办”1890项,政务服务效率大幅提升。深化“跨域通办”,与广州市海珠区、湖南省郴州市、山东省乐陵市等9个地区签订政务服务“跨省跨域通办”合作协议,实现“异地受理,区域通办”服务事项126项。采取直接赋权、委托行权、受理初审权下放等方式,将271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满足群众高频事项“就近办”需求。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申报省级先行区改革事项9个,改革事项并列全市第一,探索柔性执法新模式、创新实践“法治六员解六忧”等改革经验做法被人民网、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刊载。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梳理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事项348项。实行部门联合监管,全年25个执法单位发起“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60余次,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25个。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指南,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承办机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行企业“扫码找秘书”,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政策落地,对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应援尽援,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351件,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大力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深化“互联网+公证”,加强市、县公证协作,全年办理公证事项300件。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180条,处理依申请公开30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3663件,无超时办结。
3.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行政执法单位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抓好执法事项源头清理工作,梳理执法事项3207项。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组织考试办证116人,注销103人。组织全县执法人员轮训4批次,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扎实开展案卷评查,抽查案卷201本,督促整改问题317个,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47份。二是稳步推进乡镇执法体制改革。印发《保康县行政执法队伍下沉人员管理办法》,在全县11个乡镇成立综合执法中心,采取就地划转一批、派驻站所划转一批、统筹调剂一批的方式,撤并4支行政执法队伍,做好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下沉各项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职责调整到位、执法人员转隶到位。目前,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全部挂牌运行,转隶人员213名。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件,受理57件,办结51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
4.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组建“八五”普法宣讲团,利用“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进行集中宣传,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加大基层法治创建力度,培养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114名,覆盖率100%。二是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分类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全年化解信访积案31件。深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改革,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司联调”等联动机制,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345,调解成功率为93.3%。严格“两类人员”管理,全县128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09名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在管在控,未发生极端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三是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编制保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个类别、34个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应急救援队伍15 支、乡镇(村)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达到38人。开展“三岗人员”安全专题培训28次,培训2000余人次。建立应急物资共享机制,储备各类型的应急物资300余件,大型装备30余台(套)、车辆110余台,全县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及执法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法学专业人员占比较少,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普法宣传受众覆盖面有待提高。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保康县2024年度学法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县委党校重点课程。2024年,全县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13次,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专题学法200余次,举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各类法治专题讲座9次,全面提升全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印发《保康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任前考法、宪法宣誓、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2024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按规定向县政府报告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监督,新任命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参考率及合格率、宪法宣誓覆盖率均达100%。
3.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对11个乡镇和21个部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省市法治惠民惠企实事落实等内容开展中期实地督察,现场反馈督察问题清单15份,督促整改落实率达100%。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加强督察指导,扎实开展迎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2.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做好“八五”普法末期验收工作,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筑牢全民法治信仰。精心做好重点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创新普法形式,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3.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有效提升涉企执法监督效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全面落实惠企纾困各项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4.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社会矛盾化解,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建设,提升办案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专此报告。
中共保康县委 保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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