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纳互动办税服务热点推送(第五期)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保康县税务局

征纳互动办税服务热点推送(第五期)

1. 新电局中首次办税在哪里?怎么办理?

答:持有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或经营者首先需要注册手机App”楚税通”并记下注册时设置的个人密码。然后用楚税通账号密码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业务,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模块中点击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可带出工商登记信息,填写带*号的必填项,最后提交信息即可。

 2.电子税务局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的完税证明查询不到。

答: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模块中查询及打印即可。

3.新版电子税务局登录开具发票时,提示纳税人安全等级为四级以下,无法继续开具发票。

答: 纳税人未做人脸识别认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右上角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等级-点击提升等级,会出现楚税通二维码,使用楚税通扫码并进行人脸认证即可。

4.纳税人想开具在票面左上角显示自产自销的数电普票该怎么操作?

答:农产品自产自销发票,需各主管分局对提出申请的纳税人进行核查后填写“农产品自产自销核查表”(此表可由各分局根据核查情况自行制作),传递给一分局后由一分局对纳税人进行归类即可。

5.单位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及财务报表时系统提示“您选择的所属期内的会计制度备案中的报送期间和会计报表类型时间不一致”。

答:提示表明目前申报的期间和会计制度备案期间不一致。纳税人需从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中的“会计报表情况”中勾选季报即可。

6.新电局“发票票种核定”该怎么办理?

答:新电局中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中办理,纳税人无需手动添加或修改内容,系统已自动添加好数电票票种,纳税人只需要点击提交及下一步即可。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人工审批流程。

7. 纳税人缴纳税款方式选择了“银行端缴款”,但金额错误,如何作废此单据?

:纳税人可从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中选择“缴款凭证处理”,找到此单据信息,点击下方“处理”按钮,即可作废此单据信息。可重新点击缴款后再下载打印正确的缴款凭证。

8. 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离职后如何解除与企业的关联关系?

答:需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按提示办理,稍后会有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即可。

9. 建筑业工伤保险如何申报?

答:一、关联,纳税人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工程项目建筑工伤申报缴费(含参保关联)模块中找到需要申报的项目,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点击“确认”,项目关联就办理成功。或者登录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在承建单位参保缴费信息管理里点击“新增关联”,选择需关联的项目即可。二、申报,登录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在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工程项目社保费申报(自主)中选择需要申报的工程项目ID,点击“计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提交申报即可。缴款方式根据系统提示可选三方协议,也可选银行端。注意:工伤保险完税证明开具时选取的费款所属期,需与申报信息中的所属期完全一致,才能查询到证明信息。

10. 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增减及申报,如何操作?

答:首先,人员的增减都需要去社保、医保部门或者政务网办理,人员增减都不在税务系统权限范围内。增员以后,从电子税务局或者社保费客户端做“年度缴费工资调整”,给新增的人员添加缴费基数,并提交申请,再到社保费申报界面才能带出新增人员的申报信息。注意:如果纳税人有已申报未缴款或者已申报已缴款未到账的申报记录,可能导致调整失败,需作废缴款凭证及申报或等待到账后才能调整成功。 

11. 老版电子税务局中的软件及报表下载界面在新电局哪里能找到?

答:新版电子税务局中暂无下载功能,如需下载个税客户端或相关申报报表等,请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首页中的“资料下载”中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