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保康县税务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中心:

《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19日


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结合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法治专员’解民忧”改革事项实施方案》(鄂税依法行政办发〔2024〕7号)及保康县工作实际,特制定《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

署,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根本遵循,以“法近一寸、税者解忧”为服务导向,统筹全县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协同全县税费共治力量,聚合组建税收法治专员团队,以“法治六员解六忧”为具体抓手,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税务法治人才网络,精准有效发挥法治专员指导、预

防、把关、纠偏、督导和服务作用,解决基层税务执法中的“痛”“难点”,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焦点”“热点”,进一步增强税务机关执法公信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争创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示范单位。

、工作内容

结合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要求,及保康县税务工作实际,对“法治专员”进行角色剖析,找准角色定位,细化为六大类:

(一)法治引导专员解操作忧。具体成员由税务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落实“首问负责”制,开展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引导协办,解答办税缴费政策及渠道等方面的疑问,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涉费事项,确保服务对象能办、会办、快办。(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二)法治调解专员解争议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组成,主要负责按争议事宜复杂程度分类进行调解。按照不扩大范围、不增加负担的原则,简单争议单部门“立刻办”,复杂争议抽调专人“团队办”,疑难争议跨部门协作“联合办”,综合通过答疑、说理、讲法、劝解、疏导等方式,既要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又要确保争议化解的彻底性。(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法院、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司法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

(三)法治答疑专员解政策忧。具体成员由税务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开展税收普法、政策讲解,常态化做好税法普及、最新税政宣讲,受理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于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办理享受,及其他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问题。(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四)法治进户专员解经营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联合开展问需走访调研,现场协调联动,掌握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及服务需求,在协调政策落实、破解融资难题、优化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提质发展。(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科经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重点产业服务中心)

(五)法治共治专员解执行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涉税涉费法律诉讼、判决结果执行,既充分维护诉讼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保障国家应征税费不流失。(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

(六)法治救济专员解维权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市场主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做好信访与行政复议工作衔接,确保市场主体 维权有渠道、渠道常畅通。(牵头单位:县税务总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要求,突出保康特色和亮点,与相关单位会商制定整体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自职责与任务,确保压茬推进。(完成时限:2024年7月25日前)

(二)推进实施阶段。围绕项目创建,牵头单位配套制定六  类法治专员岗位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六类法治专员岗位设置、选  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登记台账、奖惩制度等事项,确  保六类法治专员工作有章可循,积极稳妥推进“法治专员解民忧”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前)

(三)总结推广阶段。加大向上汇报和对外宣传力度,对照  考核验收细则,对项目创建进行评估总结,查漏补缺,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生动事例,全面推广应用。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并持续改进提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有序推进和取得实质成效,成立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税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县税务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在8月16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二)协同高效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及时认领工作任务,精准有效指导、规范涉税涉费执法行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面的税费法律政策服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税费争议。

(三)强化督办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和督查制度,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联络、数据传递和信息交流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发文表彰,为全省行政执法解民忧提“保康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