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 门、中心:
《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法治专员解 民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19日
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 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深刻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 能,结合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 “‘法治专员’解民忧”改革事项实施方案》(鄂税依法行政办 发〔2024〕7号)及保康县工作实际,特制定《保康县创建2024 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
署,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根本遵循,以“法近一寸、 税者解忧”为服务导向,统筹全县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公职 律师、法治指导员,协同全县税费共治力量,聚合组建税收法治 专员团队,以“法治六员解六忧”为具体抓手,织密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税务法治人才网络,精准有效发挥法治专员指导、预
防、把关、纠偏、督导和服务作用,解决基层税务执法中的“痛 点”“难点”,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焦点”“热点”,进 一步增强税务机关执法公信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争创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示范单位。
二 、工作内容
结合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要求,及保康县税务 工作实际,对“法治专员”进行角色剖析,找准角色定位,细化 为六大类:
(一)法治引导专员解操作忧。具体成员由税务工作人员组 成,主要负责落实“首问负责”制,开展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引导 协办,解答办税缴费政策及渠道等方面的疑问,辅导纳税人缴费 人办理涉税涉费事项,确保服务对象能办、会办、快办。(牵头 单位:县税务局)
(二)法治调解专员解争议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 作人员及法律顾问组成,主要负责按争议事宜复杂程度分类进行 调解。按照不扩大范围、不增加负担的原则,简单争议单部门“立 刻办”,复杂争议抽调专人“团队办”,疑难争议跨部门协作“联 合办”,综合通过答疑、说理、讲法、劝解、疏导等方式,既要 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又要确保争议化解的彻底性。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法院、县人社 局、县医保局、县司法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 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
(三)法治答疑专员解政策忧。具体成员由税务工作人员组 成,主要负责开展税收普法、政策讲解,常态化做好税法普及、 最新税政宣讲,受理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于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办理享受,及其他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四)法治进户专员解经营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 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联合开展问需走访调研,现场协调联动, 掌握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及服务需求,在协调政策落实、破解 融资难题、优化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部门 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提质发展。(牵头单位:县税务 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科经局、县 自规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重点产业服务中心)
(五)法治共治专员解执行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 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涉税涉费法律诉讼、判决结果执 行,既充分维护诉讼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保障国家应征税 费不流失。(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 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 住建局、县自规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六)法治救济专员解维权忧。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 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市场主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 办法(试行)》,做好信访与行政复议工作衔接,确保市场主体 维权有渠道、渠道常畅通。(牵头单位:县税务总局;责任单位: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 作要求,突出保康特色和亮点,与相关单位会商制定整体工作方 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自职责与任务,确保压茬推进。 (完成时限:2024年7月25日前)
(二)推进实施阶段。围绕项目创建,牵头单位配套制定六 类法治专员岗位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六类法治专员岗位设置、选 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登记台账、奖惩制度等事项,确 保六类法治专员工作有章可循,积极稳妥推进“法治专员解民忧” 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前)
(三)总结推广阶段。加大向上汇报和对外宣传力度,对照 考核验收细则,对项目创建进行评估总结,查漏补缺,建立完善 相关配套机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生动事例,全面推广应用。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并持续改进提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有序 推进和取得实质成效,成立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 先行区“法治专员解民忧”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税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 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县税务局 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在8月16日前,向领导小组 办公室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二)协同高效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 职尽责,及时认领工作任务,精准有效指导、规范涉税涉费执法 行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面的税费法律政策服务,从源头上 防范化解各类税费争议。
(三)强化督办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例会 制度和督查制度,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联络、数据传 递和信息交流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通 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项 目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发文表彰,为全省行政执法解民忧提 供“保康经验”。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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