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加强农村动态新增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建局关于加强农村动态新增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住建分局: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现将2024年加强农村动态新增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态监管

1.各乡镇住建分局统筹组织各行政村、社区,加强辖区房屋动态安全监管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建立摸排台账。

2.按照省住建厅部署,重点针对六类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的房屋安全情况,持续做好动态监测。

二、建立快捷机制

     针对“六类”对象房屋安全动态监管排查情况,对确属动态新增危房,经大数据比对无负面清单的群体,建立实施快捷机制尽快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具体流程为:

1.及时申报。对排查发现疑似动态新增危房,建立摸排台账于每月底进行汇总上报。

2.及时认定。对摸排上报的农户信息进行再核查再比对,排除存在负面清单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群体。

3.及时审批。经县、乡、村三级审批通过后,第一时间通知反馈至辖区行政村、社区及农户本人。

4.及时改造。组织指导行政村、社区及农户(施工队),按照危房改造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动态新增危房实施改造,改造期间保障农户临时安全住所。

5.及时验收。改造完毕后,组织开展县、乡、村开展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划拨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同时,紧密联系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针对因地质灾害、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房屋安全问题,配合做好避险搬迁、房屋改造等工作。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