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危改发20242

关于对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

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11月下旬上报拟享受2025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名单。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底。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动态安全监测管理。严格落实《保康县农村动态新增危房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动态监管,对农房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应改尽改、应补尽补,确保住房安全。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改造。指导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结合自身经济状况,量力而行采取适宜方式保障住房安全。C级危房加固除险D级危房拆除新建,鼓励具备条件D级危房加固除险减少经济支出,避免因建房而返贫。

(三)坚持公平公正提升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象准入,规范审核审批,公开透明操作,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强化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统筹提升农户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推广《保康县农村房屋参考图集》,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二、保障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经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比对无负面清单的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

二、实施要求

(一)申请受理。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可由村委会帮助代为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二)对象认定。各乡镇审核上报申请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名单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象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脱贫户。

(三)危房鉴定。对申报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经鉴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户的,予以住房保障政策支持。

(四)审核审批。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按程序做好公示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信息比对。对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象,提请“省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信息比对,经比对存在负面清单的,不予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支持范围。

请各乡镇于11月28日17:00前将摸底情况汇总统计填入保康县2025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拟进行危房改造花名册,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孙佳晴,联系方式:5815302,邮箱:1710604765@qq.com。

    附件:保康县2025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拟进行

          危房改造花名册

       保康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月9

附件

保康县2025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拟进行危房改造花名册

序号

户主

姓名

乡镇

家庭住址村组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保障类型: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2.农村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农村低保边缘家庭;5.其他脱贫户;6.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备注:只选序号)

拟改造方式D级新建,C级维修加固(备注:只选C或D)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