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保康县农村动态新增危房监测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回头看”排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经大数据比对无负面清单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进行排查,截至目前,累计上报184户(含动态新增),开工184户,已验收184户(其中新建57户、维修加固 127户),拨付资金425万元。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保康县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3月印发《保康县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统筹部署做好2023年度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持续巩固攻坚工作成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不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致贫。

二是加强动态监测。统筹指导各乡镇加强动态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实行“及时申报、及时认定、及时审批、及时改造、及时验收”的快捷机制。重点关注房屋原危险等级未达到政策标准,没有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后续房屋又出现安全隐患的,最短时间内解决安全隐患,改善住房条件。并建立好动态监测摸排台账,及时组织鉴定机构对房屋开展专业鉴定。

三是定期开展督导。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专班按季度开展督导检查,分别从前期宣传动员和摸排监测、中期房屋改造和竣工验收、后期资金拨付和信息录入等方面,实地赴各乡镇开展全覆盖巡回检查督办。针对进展滞后、成效不佳的情况进行通报,从而达到鼓励鞭策的效果,推进县域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四是强化协调配合。紧密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在工作推进、身份认定、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对接相关工作进展及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是落实认定鉴定。在各乡镇开展动态监测摸排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对疑似危房进行安全初判,再组织房屋鉴定机构对上报房屋开展专业化鉴定,出具相应的房屋鉴定报告。

六是完善档案信息。指导各乡镇收集整理申报、改造、验收各阶段的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有据可查,按程序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检索系统。

三、后续工作计划

我局已于11月10日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底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深入排查辖区内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各乡镇排查上报情况,及时报请乡村振兴及民政部门进行比对,对符合政策的农户纳入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改造计划。同时,严格落实上级各部门对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好房屋动态监测,以消除新出现的危旧房为重点任务,统筹指导各乡镇抓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