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已实现“全程网办”
7月7日,在宜城市工作的老河口籍市民魏女士拨通老河口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警的电话,兴奋地说:“我网办的身份证今天中午收到了,没想到这么快!”
原来,魏女士不久前丢失了身份证,因为工作繁忙,难以抽出时间现场补办。魏女士在网上查询得知,湖北省公安厅于6月底推出了“领证两年内丢失(损毁)补领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便民举措,于是决定试一试。
7月2日晚,魏女士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申请相关补办业务,第二天便收到已受理的消息。几天后,她便从邮政快递员手中接过了自己的新身份证。
自6月24日起,湖北省公安厅利用数据共享、身份认证等方式,通过线上审核签发、线下办结邮寄,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领证两年内丢失(损毁)补领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工作。
今后,只要是湖北省户籍居民在省内申领过居民身份证,领证不超过两年且已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丢失(损毁)证件需补办的可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申办成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与上述业务一起实现“全程网办”的,还有户籍类证明开具、居住证办理两个事项。居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按要求进行操作。其中,户籍类证明开具的办理时限是3个工作日,居住证办理的时限是10个工作日。
据统计,截至7月8日,全市公安机关已通过“全程网办”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8张、居住证7张。
相关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领证不超过两年)
二、户籍类证明开具
三、居住证办理(首次申领居住证、居住证补领、换领)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领证不超过两年)
1.办理对象: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居民。
2.办理条件:在省内申领居民身份证(领证不超过两年)且已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丢失(损毁)证件的人员。
3.所需资料:居民户口簿。
4.办理流程: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身份证业务。
5.领取方式:省厅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将证件交由邮政部门统一寄送至证件申领人。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对丢失(损毁)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由邮政快速送证上门时代收。
7.办理时限: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办成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类证明开具
1.办理对象: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居民。
2.办理条件:居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民本人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对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据实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
3.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
4.办理流程: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证明开具。
5.领取方式: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生成证明文件,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7.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居住证办理
(1)办理对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同时,对符合购买房屋、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情形之一且时间满半年的,即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3)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以及缴纳社保、就学就读、营业执照、结婚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4)办理流程: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居住证。
(5)领取方式:居住地派出所线下领取。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7)办理时限:10日。
(1)办理对象:已申领居住证的居民。
(2)办理条件:居住证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或者更正的或者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
(3)所需资料:居住证持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4)办理流程: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居住证。
(5)领取方式:居住地派出所线下领取。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7)办理时限:10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50号 鄂公网安备:42062602000051
网站标识码:4206260007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