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拟保障对象公示
以下5户家庭拟纳入公租房保障,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7日止,各位市民有任何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光千路185号)反映。联系电话:0710—5991257,0710-5812566。
序号 | 姓名 | 家庭 人口 | 家庭 成员 | 家庭 类型 | 居住地 | 所属社区 | 备注 |
1 | 王正梅 | 2 | 王晓栋 | 进城务工 | 自来水巷 | 新街社区 | |
2 | 余德辉 | 2 | 余再朝 | 进城务工 | 新街 | 新街社区 | |
3 | 邓田三 | 1 | 进城务工 | 双溪巷 | 新街社区 | 租赁补贴 | |
4 | 陈仕娜 | 1 | 进城务工 | 建材市场 | 光千社区 | ||
5 | 王倩倩 | 1 | 进城务工 | 百盛市场 | 新街社区 |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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