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涉及保康县歇马镇官斗小学经营的1个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1日,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对位于保康县歇马镇官斗小学食堂清洗消毒的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其中一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名称:碗;抽样单编号:XBJ24420626486033420;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 磺酸钠计),计量单位:mg/100cm²,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0.07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
二、原因排查情况
该学校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进行了原因排查,主要是:学校地理位置不佳,山高缺少水源,无法冲洗餐饮具。
三、行政处罚情况
保康县歇马镇官斗小学提供的餐具被抽样检测为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属于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当事人处罚,具体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整改复查情况
针对此情况,保康县歇马镇官斗小学采取以下措施:更换洗涤剂,严格落实餐饮具洗消方法、步骤,确保洗消效果。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baokang.gov.cn/xxgk/xxgkml/jczwgk/spypjgly/
六、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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