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涉及保康县龙坪镇小学经营的1个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9日,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对保康县龙坪镇小学食堂清洗消毒的餐饮具进行随机抽样。其中一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名称:碗;抽样单编号:XBJ24420626486033360;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计量单位:mg/100cm² ;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0.026;检验依据:GB/T 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
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J2403634)和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SJ2403634)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2024年10月9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被抽样检测,经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检验并于2024年10月2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产品召回及风险控制情况
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事人积极开展自查整改,无实际产品召回。
四、行政处罚情况
执法人员结合本案事实,给予当事人以下一般处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baokang.gov.cn/xxgk/xxgkml/jczwgk/spypjgly/
六、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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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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