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康县后坪镇中心学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来自: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涉及保康县后坪镇中心学校生产经营的1个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4日,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保康县后坪镇中心学校的食品进行随机抽样。其中一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名称:豆腐;抽样单编号:XBJ24420626484341888ZX;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218;检验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原因排查情况

该学校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进行了原因排查,主要是:未查验豆腐《检验报告》。

三、行政处罚情况

保康县后坪镇中心学校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四、整改复查情况

针对此情况,当事人已加强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已建立进货查验台账,采购时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证件及检验合格证明。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baokang.gov.cn/xxgk/xxgkml/jczwgk/spypjgly/

六、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