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汛期水环境质量恶化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切实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连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抓好汛期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环境安全巡查。对涉水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完善监管措施,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夜查和节假日抽查的方式,及时掌握污水排放情况。加强水质状况监控。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密切监控国控、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源地,特别是强降雨天气后的水质状况。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干部职工做好交接班无缝衔接,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汛期环境突发事件。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50号 鄂公网安备:42062602000051
网站标识码:4206260007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