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应急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初始处置和救援能力,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24〕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点,设置应急服务驿站,加强人员培训,配备必需装备,有效管控隐患风险,优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基本实现“小灾能自救,大灾能增援”,切实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应急服务效能,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
二、工作内容
2024年全县计划试点建设10个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场馆建设。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可以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应满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应急知识宣传培训等功能需求。(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试点村(社区))
(二)队伍建设。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应设站长、副站长各1人(由村两委干部兼任),配备若干名常备应急人员负责应急值守和先期处置;配备专兼职信息员,针对风险防控等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实施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日常开展隐患排查、准确采集和报送隐患信息、灾害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整合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下沉党员、民兵、退役军人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辖区居民等力量,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的村(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隐患信息上报奖励机制,对提供有价值隐患信息的群众、对避险成功的信息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试点村(社区))
(三)装备配备。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需配备必要的应急通讯设备,设置并公布应急服务电话;各站应配备巡逻车、小型消防救援车,以及能够满足先期处置的应急装备,包括预警、防护、灭火、急救、破拆、救生等设备,满足驿站装备配备标准。在满足常见灾害事故初期处置的基础上,还可结合本辖区主要风险隐患的特点,增配专业应急设备。(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试点村(社区))
(四)信息化建设。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需配备应急叫应终端、卫星电话或370M窄带对讲,确保三断情况下通信正常,用好风险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试点村(社区))
(五)教育宣传。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配备应急广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演练,开展隐患排查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试点村(社区))
各乡镇要综合考虑辖区内企业、景区、交通等因素,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特征,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应急服务驿站。
三、工作步骤
全县应急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共分五个步骤:
(一)调研走访、构建框架阶段(2024年8月)。县应急办组织调研小组前往各乡镇开展实地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现状,重点掌握应急管理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基础设施等情况,摸清底数,锚定目标,制定标准,研究确定建设框架、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
(二)制定方案、确立目标阶段(2024年9月)。县应急办起草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制定本乡镇年度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结合镇、村实际试点建设应急服务驿站。
(三)对照标准、建设试点阶段(2024年9月—10月)。各乡镇统筹推进应急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对照《实施方案》督导相关村(社区)完善应急服务驿站运行管理制度,积极动员群众、物业管理单位安全负责人、社区安全员广泛参与,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救援、宣传、服务等工作,规范应急服务驿站运行管理,及时总结建设经验。
(四)考核评估、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11月—12月)。按照边评估边完善的建设思路,组织对试点建设应急服务驿站的外观标识、职责整合、运行调度、安全防控、应急响应、宣传培训、应急服务等建设功能进行评估验收,并对各乡镇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各乡镇认真总结应急管理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工作经验,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出措施,形成专题报告。
(五)全面推广、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全年)。总结应急服务驿站示范创建经验并全面予以推广,强化过程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建、报、核”程序,核定应急服务驿站创建点是否达标通过。坚持边建边用、边用边完善,确保站点功能正常发挥和有效运转,不断巩固建设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论证,做好顶层设计。各乡镇要科学评估、充分论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抓好所属辖区应急驿站试点建设。站点建设要点面结合,探索站点联动、资源共享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要结合村(社区)规模、危险源分布、灾害事故特点等具体情况,拟制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建设规模、人员组成、装备配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二)抓好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统筹,县消防救援局要积极配合,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要充分发挥民兵组织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对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的支撑作用,发动村(社区)民兵积极参与战时执勤、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推动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融合式建设,完善联勤联动联调体系,进一步畅通县应急指挥中心、县消防指挥调度室、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的联动渠道,提升应急救援统一调度指挥、协同作战能力。各相关县直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导本监管行业领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并协调处理好应急服务驿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
(三)注重实效,加强工作督导。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对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建设推进情况的日常督导。结合实际建立奖励机制,奖励在风险防控或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应急服务驿站和个人;在认真抓好末端落实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共建机制,形成村(社区)、乡镇、部门的责任链条,为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规范化、常态化良性运转提供坚实支撑,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
2.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装备配备建议清单
2024年8月23日
序号 | 考核事项 | 分值 | |
1 | 组织领导 |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是否建立工作机制,是否成立机构,是否有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实体化运转。 | 10 |
2 | 场馆建设 | 是否有驿站场馆,可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建设。 | 10 |
3 | 队伍建设 | 是否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能否在专业救援队伍赶到之前,科学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是否配备专兼职信息员,能否准确采集和报送隐患信息、灾害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是否建立隐患信息上报奖励机制,对提供有价值隐患信息的群众、对避险成功的信息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 15 |
4 | 装备配备 | 是否配备巡逻车,是否配备小型消防救援车,是否配备能满足先期处置的应急装备。 | 15 |
5 | 信息化建设 | 是否配备应急叫应终端、三断情况下的通信设备(卫星电话、370M窄带对讲等)、是否能够及时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中上报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 | 20 |
6 | 教育宣传 | 是否开展社会动员,是否开展应急知识科普教育,是否配备应急广播,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技能培训;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 20 |
7 | 特色建设 | 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建设。 | 10 |
附件2
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装备配备
建议清单
村(社区)应急服务驿站主要配备交通、防护、通信、灭火、破拆、侦检、救生、医疗、其他等九大类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器材配备建议清单如下:
类别 | 装备名称 | 主要用途 |
交通 工具 | 摩托车或机动车 | 安全巡查 |
防护 装备
| 消防头盔 | 用于头部、面部、颈部的防护 |
灭火防护服 | 用于灭火救援时的身体防护 | |
消防手套 | 用于手部及腕部保护 | |
消防安全腰带 | 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 | |
灭火防护靴 | 用于小腿部和足部防护 |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单人作业照明 |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自救和逃生 | |
消防腰斧 | 手动破拆非带电障碍物 | |
防毒面具 | 浓烟环境下逃生自救 | |
电绝缘手套 | 带电作业防护 | |
阻燃头套 | 面部和颈部防护 | |
救生衣 | 水上救援专用防护 | |
护目镜 | 用于眼部防护 | |
通讯 器材 | 外线电话或手机 | 联络通信 |
手持对讲机 | 现场组网通信 | |
灭火 器材 | 开关直流水枪 | 用于火灾扑救 |
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 | 用于扑救ABC类火灾 | |
消防水带 | 用于火灾扑救 | |
分水器 | 用于火灾扑救 | |
消火栓扳手 | 用于开启消火栓 | |
灭火毯 | 用于扑救初期火灾 | |
背负式细水雾灭火装置 | 喷射细水雾灭火 | |
变径(变型)接口 | 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管径的连接 | |
破拆 器材
| 大斧 | 手动破拆木质障碍物 |
绝缘剪断钳 | 事故现场带电体剪切 | |
铁锨 | 常规手动破拆 |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常规手动破拆 | |
多功能挠钩 | 小型障碍清除 | |
手锯 | 切割木质材料 | |
工具箱(含尖嘴钳 手电钻等工具) | 手动简易破拆 | |
毁锁器 | 防盗门、汽车锁快速破拆 | |
侦检 器材 | 测温仪 | 非接触测量物体温度 |
漏电探测仪 | 确定泄漏电源位置 | |
逃生 器材 | 单杠梯 | 用于登高作业 |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事故现场被救人员的呼吸防护 | |
救生绳(30米) | 绳索救援 | |
缓降器 | 高处救人和自救 | |
折叠担架 | 运送受伤人员 | |
伤员固定抬板 | 运送受伤人员 | |
防坠落辅助部件 | 高空救援作业保护 | |
折叠式救援梯 | 登高救援 | |
医疗 救护 | 医用急救箱 (含颈托) | 现场医疗急救 |
其他 器材 | 强光照明灯 | 救援现场照明 |
扩音器 | 救援现场的喊话 | |
千斤顶 | 支撑或顶升车辆 | |
移车器 | 手动转移车辆 | |
隔离警戒带 |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 | |
闪光警示灯 | 灾害事故现场警示 |
注:各乡镇、试点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配备适用的应急物资装备。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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