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3-38326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05 | ||
标题: | 保康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
为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水平、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基本成就
“十三五”期间,面对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等形势,保康县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省委和襄阳市委的要求,始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始终突出污染治理主线,按照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环保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就,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坚决落实关于三大重点战役的意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实施“治气、防尘、控煤、管车、禁烧、禁鞭、增绿”等攻坚措施,实现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变好。2017年、2018年、2019、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87%、88%、89.8%、97.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面实施,河湖长制进一步提档升级,狠抓河道非法采石采砂专项整治,治理非法采石制砂场45家;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扩容,乡镇15个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行,沮河、南河断面水质始终保持Ⅱ类标准;饮用水源地保护不断加强,在全市率先完成11个乡镇水源地划分保护工作。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完成县城金盘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金盘洞及全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全面完成,探索开展土壤改良试点。推行农业减量化增长模式,推广绿色种植方式,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实行综合利用,废水综合处理达标排放。城市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标准,全县1类区、2类区、3类区昼夜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的各项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生态创建成果辉煌。坚持高端规划、顶层设计,2016年保康县成功创建全省生态县后,迅速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编制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出台了《保康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2018年保康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目前,全县拥有1个国家级生态镇,省级生态镇全覆盖。尧治河村2017年荣获“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2019年,尧治河村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保康县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生态大会上交流,省政府多次对保康生态创建工作进行通报表扬,生态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坚持执行“三线一单”制度,严把项目入口,大力发展无污染、有就业、有税收的“一无两有”的好项目。近年来,先后否决了30余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保康绿色产业体系的项目。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坚决关停污染严重且无法整改的企业5家,完成企业“三废”治理51家,全县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指标连续六年完成削减任务。始终把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10余件,处罚金额380余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件,刑事拘留2人。
4.生态宜居家园建设成效显著。抢抓深度贫困地区政策机遇,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投入使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5座。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扩面增资,争取上级资金5825万元,完成92个村的综合整治任务,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93公里,共发放垃圾桶2.64万只、垃圾车65辆,垃圾中转箱865个,完善农村“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理体系。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93%、100%、96.2%,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0.28%。
5.生态底线管控成效明显。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按照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要求,对各类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划定面积376.7平方公里;加强土地耕地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守3.85万公顷耕地红线和3.19万公顷基本农田底线;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建立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尧治河森林公园、官山森林公园等生态保育基地。全县受保护地区面积2000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0%。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评中,保康连续8年保持优良等级。
6.生态环境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指导,自觉强化使命担当,争创绿色发展示范,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强县战略,出台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建设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绿色保康的决定》《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战役的实施意见》《保康县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保康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山林长制,紧扣县、乡、村(社区)环保工作责任链条;将绿色评价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已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脑子里深深扎根,生态已成为保康的“生命”。
虽然“十三五”保康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还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1.污染物减排的任务仍然艰巨。空气质量状况和应对气候变化压力仍然较大,县域内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强化;水环境风险仍然存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有待提高;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措施不够完善。重点流域河段周边污染源整治工作有待加强。工矿用地、农用地等土壤污染及地下水状况基础数据缺乏。
2.环境治理基础薄弱。鉴于保康山区地域特点,全县医疗废物和固体废物收集、储运能力及体系建设存在不足,利用水平仍不高。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治理设施配套不足。
3.生态资源利用比较粗放。无序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下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资源利用率不高,特别是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未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方面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4.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存在差距。污染物监测网络及配套监测执法能力、信息化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地方各职能部门职责仍未完全理顺。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发展转型、污染防治的攻坚期、相持期,环境治理边际成本加速上升,环境质量改善速度和公众期待差距、资源环境评价约束和加快发展矛盾交织。“十四五”期间,保康县环境问题仍然复杂,保康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总体上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比以往时期更多、更难以预见和把控的风险和挑战。
1.面临机遇
(1)生态文明思想的确立带来的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升华,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这也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政治保障。
(2)宏观经济和财政政策支持带来的机遇。近年来中央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中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解决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部署为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较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3)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束缚保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将进一步被打破,制约发展的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陆续到位,将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畅通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再加上生态文明建设其他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4)经济和交通的发展带来的机遇。中央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随着保康县一些重点交通工作的逐步完成,交通和区位将发生战略性、革命性的变革,由过去一个十分封闭、位居大山深处的山区小县,一跃成为开放开发、极具发展活力的前沿阵地,也给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面临挑战
(1)宏观经济下行面临严峻挑战。“十四五”期间,国内外形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存在较大变数,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正处在接续关键期。传统因素消退与新兴力量成长并行,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受化工产业产能过剩的影响,保康县磷矿石销售和磷化工业发展受到巨大冲击,对县域经济发展产生很大影响,这种局面短期内难以改观。
(2)城乡经济结构调整问题仍然突出。目前保康县实体经济总量不大、结构不优、速度不快。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越来越要啃硬骨头,一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在加大。特别是在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方面,县内经济发展仍对传统产业存在路径依赖,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3)乡村生态建设任重道远。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县城主要是面临产业发展带来的压力,农村主要是治理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环保意识薄弱,工作难度较大。在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不足的前提下,环保设施建设也相对落后,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和环境卫生治理工程存在一系列难题,一是发动群众与环境的治理难;二是治理资金的筹集难;三是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分类难;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难。
(4)生态环境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薄弱,尤其是全县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从工作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工作条件上看,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监察网络体系构建严重不足,基本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强化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三大基础;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
2.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衡量标准,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思想。以环境质量和环境承载力要求为基础和底线,不断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继续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保障核心,生态扩容。围绕自然生态保护和发展文化旅游城市两大核心,重点落实一大批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建设项目,确保河流、湖库功能达标,把生态保护修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现减污增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强环境保护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公众参与制度和激励机制,广泛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区域合作和协作,形成用制度保护环境、让全民参与环保、以区域协同共治的环境保护新局面。
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匹配。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监管。
3.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执法不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永葆绿色发展的优势和底色。到2025年,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水平、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2035年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2)具体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充分利用防污治污技术手段,强化环境污染监控和治理,努力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稳中趋好。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与全县年均浓度同比例继续下降;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提高;美丽村庄建设初显成效,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自然生态更加和谐,让群众明显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县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全县高污染燃料锅炉和炉窑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在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妥善处置;城乡接合部环境基础设施基本齐全,长效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建立环境综合评价制度,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班子实绩考核比重增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取得突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积极发挥社会能动效应,共同做好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全县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和行动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合力进一步形成。
环境污染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充分运用技术创新和信息化手段,规范和创新环保工作,积极应对各类环境风险,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能力。源头预防规则和制度保障措施建立,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防控体系更加完善。
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显著提高。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降低能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单位GDP能耗、水耗和资源单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循环经济发展有所突破,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温室气体排放增长势头有效遏制,降低碳排放强度。
(3)指标体系
建立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主线、适应保康县新局面、反映治污减排、风险防范、空间优化、制度建设进展的综合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约束、预期和引导性指标,环境质量和排放总量双约束指标体系。突出构建全要素的协同性指标体系,力争实现大气、水、土壤、生态系统等全要素管理,加强与湖北省及襄阳市的目标、区域(流域)目标、重点单元目标的衔接,充分体现分区协同管理。包括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制度监管等五大要素共计28项具体指标。
表2 保康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累计 | 指标属性 |
环 境 质 量 | 1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0 | ≥92 | —— | 约束型 |
2 |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 | 0.006 | 0.006 | —— | 预期型 | |
3 | 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28 | 28 | —— | 约束型 | |
4 | 臭氧年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110 | 110 | —— | 约束型 | |
5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 约束型 | |
6 | 地表水出境断面III类以上水质比例(%) | 100 | 100 | —— | 约束型 | |
7 | 地表水劣V类水体断面水质的比例(%) | 0 | 0 | —— | 约束型 | |
8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0 | —— | 预期性 | |
9 | 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的比例(%) | 90 | ≥92 | —— | 预期型 | |
1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100 | 100 | —— | 约束型 | |
污 染 防 治 | 11 | 氮氧化物排放下降率(%) | —— | —— | 10 | 约束型 |
12 | 二氧化硫排放下降率(%) | —— | —— | 5 | 约束型 | |
13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吨) | —— | 10 | 预期型 | ||
14 |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下降率(%) | —— | —— | 10 | 约束型 | |
15 | 氨氮排放下降率(%) | —— | —— | 8 | 约束型 | |
16 | 总磷排放量(吨) | —— | 满足考核指标 | —— | 预期型 | |
17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93 | 95 | —— | 约束性 | |
1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风 险 防 控 | 19 | 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 | —— | 100 | —— | 约束型 |
20 | 放射辐射性废物安全处理率(%) | 100 | 100 | —— | 预期型 | |
21 |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率(%) | —— | 满足考核指标 | —— | 约束型 | |
22 |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率(%) | 100 | 100 | —— | 约束型 | |
生 态 建 设 | 23 | 生态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11.68 | 11.68 | —— | 约束型 |
24 | 绿化覆盖率(%) | 80.28 | 83 | —— | 约束型 | |
25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EI值 | 69.08 | 持续上升 | —— | 预期型 | |
制 度 监 管 | 26 | 固定源排污许可覆盖率 | —— | 100 | —— | 约束型 |
27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80 | —— | 预期型 | |
28 | 生态环保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 | 20 | 20 | —— | 预期型 |
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保康县生态环境保护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目标,主要从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水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固废与噪声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建设和机制保障等方面着手。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突出治污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以污染减排为手段,为保康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腾出环境空间;以严格监管执法为重点,注重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1)目标约束,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统一监管全县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体系,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监督和考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优良,区域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见到实效。建立环境审计制度,对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纠偏机制。对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实施区域限批、严格排放限值等政策。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县级、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时限和路线图,强化各领域各层级贯彻落实。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在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
实施环境质量改善行动,持续精准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环境问题。全面启动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县-乡镇两级网格化管理,以“多规合一”为平台构建“十四五”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
(2)加强污染源管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以持续保持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为核心,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是抓好PM2.5和臭氧的协同,而协同治理的关键就是要做好NOX和VOCS减排,尤其是VOCS的治理。着力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强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以新能源车辆推广和老旧车辆淘汰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移动源污染控制;强化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商砼站的污染管理;进一步推进加油站、餐饮业企业等社会生活污染源整治,继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继续完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平台,做好应急能力建设。通过科技支撑,构建精细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做好精准防控监管。
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方面的调整,促进全县经济低碳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气候变化应对工作。
“十四五”期间,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中的PM2.5、臭氧和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保持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继续提高。
(3)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饮水安全。
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切实有效落实措施,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要求,以水污染物减排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县工业园污水治理系统和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
以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改善水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加强南河、沮河、蛮河及粉清河、清溪河等流域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保护和修复治理,重点加强总磷、氨氮等污染防治,大力开展河道及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实施水生态系统的改造和修复,保护修复沿河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细化控制单元,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明确考核断面和生态环境管控目标。
强化沿河农村面源污染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确保到2025年,全县流域水质持续稳定达到II类标准,纳入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目标要求,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全面落实饮水安全的要求,提升饮用水水质保障,完成县级、乡镇及以下级别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并开展规范化整治工作,各饮用水源取水口实施在线监测。
(4)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全面摸清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确定保康县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十四五”期间,以制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出发点,加强涉农土壤、生态用地保护。针对涉农区域,建立肥料、农药、饲料使用档案制度和相应的监管和责任机制,做到科学施用肥料,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饲料添加剂有关标准。
开展工业园化工石化、矿物制品加工等工业企业、矿山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等企业场地,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污水处理厂等市政项目遗留场地环境专项调查。重点开展工业园土壤调查,建立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污染场地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完成全县重点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污染状况排查,建立全县潜在污染场地档案。建立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5)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
“十四五”期间,要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提高生活垃圾、农业畜禽污粪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
完善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加强磷石膏及矿山废石、建筑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随意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到202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落实包括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从源头开始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2022年6月底前建成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对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排查、评估,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注重收集站科学合理选址,加强设施运行监管。优化布局垃圾收集点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因地制宜提高山区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建立全县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业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
(6)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全面推进噪声污染控制工作,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场所、餐饮酒吧行业、城市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室内外商业经营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严肃查处整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干扰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加强噪声在线监测,在声环境功能区内划定敏感区和重点防控区,并安装噪声监控设备和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控噪声情况。2025年,县城区环境噪声达标率达到92%以上。
(7)加强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核心,以解决农民群众身边最紧迫、最直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统筹城乡污染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体系,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全面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水平。
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狠抓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
加快垃圾治理,从传统集中处理模式向“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模式转变,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小型焚烧设施建设。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原则,以规模以上养殖企业为重点,逐步推至规模以下养殖企业,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加强生态保护,严守生态红线
“十四五”期间,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红线保护划定和管控工作,继续深入探索“两山”转化路径,为推动保康县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保康守住生态底线。
(1)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
“十四五”期间,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工程,深入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以马桥镇矿区为重点,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对全县所有已破坏山体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逐步减少县内露天矿山的数量比例。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提升保护层级,构建以生态功能区、水系林网、骨干道路林网等生态安全网络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继续保持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乡镇和村作为推进保康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抓手,强化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严格控制区和功能保护区管理,从严控制区划调整。做好乡镇、村环境优化计划,探索具有保康特色的生态文明新模式,严格控制南河、沮河、蛮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强度,本着修复生态本底,绿色低碳发展为目的建设“生态经济景观带”。
(2)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管治制度。“十四五“初期完成全县376.7km2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及勘界定标工作,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到2025年相比2020年,要确保原来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保康生态安全。
落实县政府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上的主体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体系,提升生态风险预警能力。强化生态风险源头防控,加大各部门联动,提升保康县生态红线管控的科学化、精细化、一体化水平。
(3)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坚持以点带面,抓生态建设、促绿色发展,充分利用保康县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庄,继续深入探索“两山”转化路径,融合推进农村生态产业发展。“十四五”期间通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复审考核。
以垃圾分类收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农膜回收处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为主题,结合当前开展的工作,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样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总结和推广一批农村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示范村、示范户,探索一条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结合的乡村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开展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普及绿色经济知识、宣传环保法律政策,培育社会公众绿色发展的理念。
3.坚持绿色生态优先,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保康县环境保护要坚持生态文明理念,通过生态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全县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1)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十四五”期间,保康县要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推动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经济转型的综合作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2)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在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的同时,通过严格的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利用保康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强化节能减排,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与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型发展和绿色发展倒逼机制,全县万元GDP能耗继续降低。深入发展循环经济,构建产业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形成覆盖全保康县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强化环评管理,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大力推进全县“十四五”期间各类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环评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加快推进保康县“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并对“三线一单”成果进行共享。
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加强放管结合。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具体管控要求,严格把好准入关口,对不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按照上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推进简政放权,压缩审批时间。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符合规划环评结论的企业可实行告知承诺制。采取严格措施保证环评质量,分领域、有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联动监管。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行排污许可与环评的深度融合,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的统一受理、同步办理机制。
4.环境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环境监管体系,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完善环境监管制度,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公开环境监管信息,进一步提高全县环境监管能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创新联动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的协作,建立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健全机动车尾气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局、经信局等部门协作,建立落后产能淘汰、环保新技术推广信息共享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发挥人大、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执法主体的监督。
落实属地环境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县-乡镇”两级网格覆盖,不断加强网格环境监督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和工作指南的出台,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强化各级职能部门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责任。强化对政府的环境质量监督,建立完善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考核、预警、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政令,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力度。同时,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协同汉江流域上下游执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
(2)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落实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财政支出具体要求。制定保康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科学设置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促进开展环境治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全县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行政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推行生产服务绿色化,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倒逼相结合,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序组织现有企业关停并转和改造升级。推行实施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体系,加强碳市场建设。
督促县内各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作为法定义务予以落实。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及环境责任终身制度,从环境伦理道德和法律层面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3)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管体系。
改变环境保护主要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让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环保合力”。
加强舆论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建立保康县环保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传播媒体,主动释放正能量,引导公众对政府环境管理与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督。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
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污染源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充分公开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企业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民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将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作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把环境污染监管的压力传导给各级有关部门。
五、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
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县域环境质量的法定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政府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考核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评估和考核结果向上级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
1.管理体制保障。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构建各类协同工作平台,加大技术投入。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无缝衔接、综合管理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县-乡镇”环保网络,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环保属地化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体系,实行晋升评优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2.财政、金融支持和保障。
“十四五”期间,保康县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资金投入。
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用好用活预算内资金。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县财政局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局的沟通衔接,保障生态环境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如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程项目;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必要项目。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生态环境各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对生态环境各重点项目用地给予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土地供给。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治理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等的“绿色投资”。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区域产业、投融资、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融合和互动,推动和引导投资加快向环境友好的方向转型。
3.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技术支撑,围绕清洁大气、水、土壤等专项任务和阶段性环境质量目标,重点开展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土壤污染修复等技术引进,为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积极利用湖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和技术优势,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培训与宣传、经验推广等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4.法律法规保障。
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和违法排污等为重点,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大力加强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强化县内各部门联合执法,依托综合执法队伍加强环境违法的现场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
制定优惠政策,为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提供保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涉及资金、税收等方面,政府提供相关政策倾斜与支持。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相关鼓励政策,为污染治理第三方服务企业的融资提供便利及优惠。
5.宣传教育保障。
进一步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各类绿色创建活动,鼓励媒体加大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
进一步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和帮助民间环保组织开展环保实践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引导和支持公众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50号 鄂公网安备:42062602000051
网站标识码:4206260007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