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县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基本单位统计、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经费。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县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保康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业务股。下设事业单位1个:保康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截止2022年底,县统计局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7人,退休人员7人,聘用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保康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专项普查活动支出,保康县统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50.31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县统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5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0.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县统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35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1万元,占82.87%,项目支出60万元,占17.13%。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县统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50.31万元,与2022年部门预算比较,预算收支增加53.38万元,增长17.98%。其中:基本支出290.31万元,比上年增加48.28万元,增长19.95%,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等纳入预算;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350.3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1,占82.87%,项目支出60万元,占17.13%。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县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的功能分类支出35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1,占82.87%,项目支出60万元,占17.1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县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县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此项支出情况。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县统计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接待费开支标准,合理压缩一般性开支。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计6万元,主要是购置复印机、电脑等。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2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2.58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县统计局无此项支出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保康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此表在保康县部门预算系统中报表系统计算导出后,作为附件上传)。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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