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县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基本单位统计、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经费。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县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康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业务股。下设事业单位1个:保康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截至2020年末,县统计局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8人,退休人员5人,公益性岗位2人,政府购买服务6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预计为360.29万元,比上年增加1.7%。其中,经费拨款347.7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53%;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28%;上年结余(转)11.5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19%。
2.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36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91万元,占总支出的86.57%;项目支出48.38万元,占总支出的13.43%。
3.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支出360.29万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1)基本支出311.91万元,比上年减少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一人。
(2) 项目支出48.38万元,比上年增加2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增加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二是增加规下企业调查等业务,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8.79万元,比上年下降1.56%。其中,经费拨款347.79万元占比99.71%,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占比0.29%。
上年财政拨款结转预计2.50万元,其他结余结转9.0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8.79万元,比上年下降1.56 %。其中,基本支出304.91万元,项目支出43.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8.79万元,比上年下降1.56%。其中,基本支出304.91万元,项目支出43.88万元。构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91万元,占比87.42%。主要包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9万元。项目支出43.88万元,其中专项统计业务项目支出7.65万元;统计抽样调查项目支出3.83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目支出32.4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91万元,比上年降低3.71%,其中,人员经费265.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39万元。
(1)人员经费265.52万元,比上年降低8.5%。降低的原因为:一是2020年退休一人;二是根据上年人员经费执行情况,对2021年人员经费进行了准确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251.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1.44万元、津贴补贴19.49万元、奖金4.67万元、工改保留津补贴1.08万元、绩效工资14.79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3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住房公积金26.72万元、奖励性津补贴65.56、其他工资福利16.5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4万元。其中:离退休奖励性津补贴12.25万元;遗属补助0.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5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9.3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9.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12.92万元,增长48.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招聘购买服务人员6名,主要从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无此项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降低率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公”经费严格压缩,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县公车改革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出国(境)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措施。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9.39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7万元;水费支出0.2万元;电费支出1.5万元;邮电费支出1.2万元;差旅费支出3万元;维修费支出0.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8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6.4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我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是复印纸和硒鼓等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县统计局无此项支出情况。
(七)重点项目情况
县统计局无重点项目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县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此项支出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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