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鄂保交执罚字(2024)07003号)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来自: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湖北联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涉嫌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保交执罚字(2024)0700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和自然人姓名湖北联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733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6日15时30分,保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保康县砂坪村阮家洞桥新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正在进行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混凝土墩台施工、钢筋加工及模板安装,但现场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经进一步调查询问,现场施工负责人刘**、现场监理员宋**均承认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龚**,在现场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混凝土墩台施工、钢筋加工及模板安装时,未在现场。属于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壹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28日
行政机关名称保康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