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鄂保交执罚字(2024)03031号)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3日 来自:保康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谢**所属车辆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保交执罚字(2024)0303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和自然人姓名谢**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凉亭村六组38号的包**于2024年11月28日驾驶谢**所属鄂S2****(豫C****超)号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随州市起运运往保康县马良镇马良二号桥桥头加油站,行驶到G241马良二号桥桥头处被保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检查。驾驶员包**在场,鄂S2****(豫C****超)号车辆轴数为六轴,经检测,车长22.8米,车宽3.61米,车高4.08米。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认定该车超长4.7米,超宽1.06米,超高0.08米,属于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伍佰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28日
行政机关名称保康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