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保城管处字〔2024〕10 号)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作者:城管局办公室 来自:城管局办公室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保城管字〔2024 10 号)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名称

望必村运载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案

行政执法文号

保城管处字〔202410

违法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违法自然人姓名

XX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驾驶的鄂F-GY23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钢筋到湖北XXXX有限公司建设的保康县XXXXXX项目工地,出场时当事人未冲洗运输车辆,车轮带泥上路行驶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执法依据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

行政执法内容

责令改正,罚款2000元。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日期

2024年7月3日

行政机关名称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