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保城管处字〔2024 〕10 号)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执法名称 | 望必村运载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案 |
行政执法文号 | 保城管处字〔2024〕10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望XX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驾驶的鄂F-GY23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钢筋到湖北XXXX有限公司建设的保康县XXXXXX项目工地,出场时当事人未冲洗运输车辆,车轮带泥上路行驶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行政执法依据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 |
行政执法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2000元。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日期 | 2024年7月3日 |
行政机关名称 |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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