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保市监处罚〔2024〕170号)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来自: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康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保市监处罚〔2024〕170号)

案件名称何成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保市监处罚〔2024〕170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王珂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2420626MA4CMAA22Y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王珂
违法事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225.00元;
2.不合格的黄酒一壶。
罚没款合计225.00元,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