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保市监处罚〔2024〕170号)
案件名称 | 何成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保市监处罚〔2024〕170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珂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626MA4CMAA22Y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王珂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25.00元; 2.不合格的黄酒一壶。 罚没款合计225.00元,上缴国库。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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