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保城管处字〔2024〕9 号)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作者:城管局办公室 来自:城管局办公室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保城管字〔20249号)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湖北万通田宇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房屋建设案

行政执法文号

保城管处字20249

违法单位名称

湖北万通田宇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负责)人

XX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保康商贸物流园项目工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责令当事人十五日内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罚243365.21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5月21日

行政机关名称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