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4)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4-36039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10-30
标题: 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4)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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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4-10-30 终止时间: 2024-11-12 来源: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襄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襄办文〔2024〕4号)《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整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相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情况监督不到位。全市各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在线监测普遍未接入环境监管平台,且部分污水厂监测数据不准。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准确监测各项数据,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更换进口在线设备,进水口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污水治理系统联网,接入省环境监测平台,确保污水处理指标真实有效;

2.加强数据信号传输设备维护频次,提高数据信号传输设备软件、硬件管理能力;

3.进出口在线设备安装到位,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与省污水治理系统联网接受省市监测。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7月28日,进出口在线设备已安装到位,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与省污水治理系统联网接受省市监测。该整改情况已通过上级验收,交办问题已整改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联系电话:0710-5813445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