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5-02987 | 分类: | 体育;旅游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5 | ||
标题: | 春节出游,这份提示手册请收好!!!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5-01-25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
要提前了解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及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和门票预约措施,特别是近期我省将再次迎来降雪天气,要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避开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准备御寒衣物,携带必要药品,做好防寒保暖。
自驾出游前要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查,携带相关证件,配备必要的车载安全设备等,途中全程系好安全带,集中注意力,杜绝超速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应密切关注冰雪天气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准备必要的车辆防滑、除雾用品,全程系好安全带,谨慎安全行驶。途中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拨打110、120等电话求助。
户外旅游时注意防火,不在野草较多、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烧烤或者使用明火。切勿在禁烟区域吸烟,不乱扔烟头,严禁在林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等行为,防止引发火灾事故。进入景区、旅游住宿、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防等安全管理规定。
树立文明出游意识,遵守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意投喂动物,不推搡拥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遵守景区等场所的规章制度,保护文物古迹,不随意触摸文物。爱护自然资源,不破坏植被和动物栖息地,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遵守文明行为公约、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提倡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滑雪、探险等高风险项目,不盲目追求刺激。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不随意到悬崖、峭壁、峡谷等危险区域活动。避免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缺乏各类基础设施及安全保障的“野景点”打卡。参与户外活动项目时,要听从专业人员指挥,根据个人年龄健康等状况量力而行,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参团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购买行程内容与价格相符的线路产品,出行前与旅行社签订有效的旅游合同,索取发票,明确约定行程、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安排及另行付费和购物项目,不参与非正规渠道组织的旅游活动;如果在旅途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或发生侵权行为时,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照片等,有助于合理合法维护权益。如遇旅游纠纷,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和维权。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50号 鄂公网安备:42062602000051
网站标识码:4206260007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