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5-02173 | 分类: | 旅游;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体育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0 | ||
标题: |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5-01-20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级行政机关1个,名称为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执法岗位设置数量3个,在岗执法人员6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4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 批评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 | 没收 非法 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 证件 |
保康县文化 和旅游局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限制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 | 责令 停产停业 | 责令 关闭 | 限制 从业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 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 (万元) | |
0 | 0 | 0 | 0 | 0 | 0 | 4 | 0.54728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 场所、 设施或 者财物
| 扣押 财物 | 冻结 存款、 汇款 | 其他 行政 强制 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 法院 强制 执行 | |||||||
加处 罚款 或者 滞纳金 | 划拨 存款、 汇款 | 拍卖或 者依法 处理查 封、扣 押的场 所、设施 或者财物 | 排除 妨碍、 恢复 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 强制 执行 | |||||||
保康县文化 和旅游局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 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 行政 执法 行为 | 合计 (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 (万元) | 宗数 | 宗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 总金额 (万元) | 宗数 | 宗数 | 奖励 总金额 (万元) | 宗数 | ||
保康县文化 和旅游局 | 0 | 0 | 83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33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4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宗,其中罚款2宗,没收非法财物2宗;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2宗;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883宗。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未收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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