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自: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以襄阳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平台等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并结合本局实际,落实责任科室,专职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随时更新公开内容。

二是规范程序,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卫生健康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严格审核,保障政务信息健康有序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实行审核制度,依照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发布信息,实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主要有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处罚等非保密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56

54

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5

17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配套解读,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以法律、条例和法规落实为抓手,探索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披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信息;进一步研究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