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4-32559 | 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 ||
标题: | 关于对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内容、流程、要求、举报电话及投诉渠道公示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4-11-18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
关于对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内容、流程、要求、举报电话及投诉渠道公示
一、保康县卫生监督协管机构:
保康县马良中心卫生院
保康县店垭镇卫生院
保康县两峪乡卫生院
保康县歇马中心卫生院
保康县歇马镇百峰卫生分院
保康县歇马镇欧店卫生分院
保康县马桥中心卫生院
保康县马桥镇金斗卫生分院
保康县寺坪中心卫生院
保康县过渡湾镇卫生院
保康县城关镇卫生院
保康县黄堡镇卫生院
保康县龙坪镇卫生院
保康县后坪镇卫生院
服务时间
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其他时间
二、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巡查,督促开展公共用具定期送检等,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
(七)职业卫生监督协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开展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
三、 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举报电话及投诉渠道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5812336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法规股:5817100
保康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5818650 5818653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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