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谱写美丽河湖篇章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来自:保康县水利局

2024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聚能提升河湖长履职水平、聚焦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重点、聚力开展河库“清四乱”、聚效做好河库日常管护等四项重点内容,下功夫出实招,推动了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一是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反馈我县南河玛瑙观、沮河重阳等2个国考水质监测断面,清溪河城关省考水质监测断面,3个断面水质长期稳定在II类以上,水质达标率100%。二是保康县清溪河通过省、市层层角逐,于2024年6月底荣获湖北“省级幸福河湖”荣誉称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拨付激励奖励资金300万元用于幸福河湖建设。三是积极参与湖北省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保康报送的《幸福南河入画来》荣获“优秀奖”。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河湖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改善河库生态质量,以治水兴水的实际成效助力全域旅游建设。一是持续改善河库水环境。持续防治河库水污染,统筹水上岸上、工业农业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河库综合治理,时刻把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创建幸福河湖建设的优先任务。二是全力保障河库水生态。强化河库生态流量保障,合理确定河库生态水量和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加强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保障河库基本生态水量下泄,维护河库健康生态。三是共同守好河库水安全。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引导,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