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29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710-5822717

负 责 人:冯小刚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国家、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市政府发给县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并受县政府委托提出、上报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制度廉洁性评估、清理、报送备案及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办理涉及县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依法治县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